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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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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4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发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9),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4、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3名,代表股份35,207,3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56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31,8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27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32名,代表股份3,401,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9%。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出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8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8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8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8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8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六)、审议通过《2020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8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8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利害关系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利害关系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无利害关系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 与本项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股东郭庆先生回避表决,法人股东福建齐智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1,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44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中国移动2020年智能组网终端集中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一、中国移动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移动2020年智能组网终端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预中标情况:

深圳兆能为上述项目的中选候选人之一,中选份额为9%。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发布的《中国移动2020年智能组网终端集中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及《中国移动2020年智能组网终端集中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的相关内容。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相关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后续深圳兆能若能顺利中标并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标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中标的有关事项待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