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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202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0723,场内简称:嘉实原油,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2020年5月15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53元,相对于当日0.5108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7.84%。截止2020年5月1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76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0年5月20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5月20日10:30复牌。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已于2020年3月16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