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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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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44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9日),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583,408,43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6,119,910股,因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故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7,288,522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青海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公司董事王友成先生因在海外出差,以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邦富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议案除议案五外,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曲凯、王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