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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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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2020-04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吉田谕史先生、董事周闽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邓英杰女士通过电话语音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监事许继松先生、监事深谷芳竹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监事齐申先生通过电话语音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光辉、马冰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厦门钨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