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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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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于2020年6月27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截止至 2019年6月27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中信证券瑞康医药员工持股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029,63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6001%,成交金额合计为66,578,965.16元,成交均价约为7.373元/股,已完成股票购买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9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额超过公司股本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当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时起算。

锁定期内,持有人及资管计划不得出售所持瑞康医药股票;锁定期满后,本次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并需要遵循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2020年6月27日,解锁9,029,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0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0年6月27日届满,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约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等有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瑞康医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期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