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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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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81,458,8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9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0,570,8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83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88,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88,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88,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66%。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宋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0,608,189股,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的99.70%

1.02 选举郑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0,607,844股,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的99.70%

1.03 选举徐继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0,607,844股,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的99.70%

1.04 选举沈晓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0,607,844股,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的99.70%

1.05 选举李文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0,607,844股,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的99.70%

1.06 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0,607,844股,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的99.70%

此议案获得通过,董事宋琳、郑伟强、徐继坤、沈晓青、李文君、赵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宋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

1.02.候选人:选举郑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

1.03.候选人:选举徐继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

1.04.候选人:选举沈晓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

1.05.候选人:选举李文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

1.06.候选人: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黄永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0,607,809股,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的99.70%

2.02 选举王怀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0,607,807股,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的99.70%

2.03 选举程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0,607,808股,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有效票数的99.70%

此议案获得通过,独立董事黄永进、王怀刚、程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黄永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

2.02.候选人:选举王怀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

2.03.候选人:选举程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

3、关于选举肖建平先生为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同意281,406,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5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监事肖建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488%;反对52,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宋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宋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选举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永进先生(独立董事)、程博先生(独立董事)、宋琳先生组成,其中黄永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怀刚先生(独立董事)、黄永进先生(独立董事)、宋琳先生组成,其中王怀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程博先生(独立董事)、王怀刚先生(独立董事)、李文君先生组成,其中程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提名,同意聘任郑伟强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提名,同意聘任徐继坤先生、沈晓青先生、李文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提名,同意聘任李文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6、《关于聘任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提名,同意聘任郑伟强先生为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提名,同意聘任顾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提名,同意聘任管海滨女士为公司内审室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1、宋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于2006年起进入新朋股份工作,历任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宋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16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伟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兼任下属子公司新朋联众、扬州新联、宁波新众、长沙新联总经理。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2001年起担任上海大众联合发展动力总成公司经理;2004年起担任上海大众联合发展公司市场部经理,自2010年起担任新朋联众总经理,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郑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徐继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安特工程有限公司新加坡本部研发工程师,安特(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安特精密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安特(上海)金属成形有限公司锻压工程部经理等职,2006年9月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模具厂厂长、冲压厂厂长、精密机械事业部总经理、制造总监、新朋金属总经理等职。

徐继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沈晓青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杭州电声厂工程师,杭州声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上海煜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起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通讯事业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监等职。

沈晓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文君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投资部总监兼董事会秘书。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曾就职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从事股权类业务,历任高级经理、总监、高级业务总监等职务,2018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部总监。

李文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方式:021-31166512

传真号码:021-31166513

邮箱地址:xinpengstock@xinpeng.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

邮政编码:201708

6、顾俊先生,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起在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联系方式:021-31166512

传真号码:021-31166513

邮箱地址:xinpengstock@xinpeng.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

邮政编码:201708

7、管海滨女士,现任公司内审室主管。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7年起在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0-04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与会监事一致推选韦丽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韦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效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产品

本次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产品。

5、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不涉及风险投资和关联交易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额的30%,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其极端变化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对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的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新兴产业基金”)获悉,其投资的境外公司PolyPid Ltd.,Israel(以色列)(以下简称“PYPD”)于2020年6月26日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PYPD。

公司目前持有金浦新兴产业基金股权比例为63.42%,金浦新兴产业基金于2016年11月07日以500万美元投资PYPD。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