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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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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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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0-025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2020-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22)。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7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整机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24)。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0-026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2020-021)。

(二) 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22)。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