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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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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2020-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2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近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来的《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通知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宁波市奉化区凤凰山岸段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一期”的中标人,项目中标造价金额为80,891,265.00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合作期限:360日历天。

4、2019年公司未与招标人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35%,若公司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项目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2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晓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晓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晓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3、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3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黄晓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李晓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积极推进董事会工作,经董事长提名,选举董事黄晓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选举董事李晓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四日

附件:

黄晓云先生个人简历

黄晓云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群众,硕士学历。历任福建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事业部经理;江苏美露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天诚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容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黄晓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龙先生个人简历

李晓龙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任中共黑龙江肇源县委党校助教,1996年7月至2007年8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讲师, 2007年8月至今,任天津财经大学副教授。曾任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西安天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晓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3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赵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赵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四日

附件:

赵笛先生个人简历

赵笛先生: 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具有10年财经媒体从业经验,后历任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主任,武汉当代弘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总监。已取得深交所董秘资格证。

截至公告日,赵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