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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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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2020-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退市大化 公告编号:2020-065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选举陈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成员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主任为独立董事刘彦文,成员为独立董事郭诗琦、董事张自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为独立董事刘彦文、成员为独立董事郭诗琦、董事徐东;

提名委员会:主任为独立董事郭诗琦,成员为独立董事刘彦文、董事长陈镭;

战略委员会:主任为董事长陈镭,成员为董事徐东、董事张自谦。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徐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聘任段正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附:相关人员简历)

聘任徐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段正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对高管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亦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上述高管人员。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徐东先生简历:

徐东,男,4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职称。历任公司净化车间实习工人、生产部计算机室科员、人事部科员、人力资源科科长,2014年4月任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科长,2019年11月至今任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段正义先生简历:

段正义,男,39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高级信用管理师。历任大化集团储运公司运转车间成本核算员、大化集团储运公司财务科科员、大化集团储运公司团支部书记(兼职)、大化集团财务部资金科资金员,2012年9月至今任大化集团财务部资金科副科长、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