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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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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0-039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张余、贺向长、马志杰、朱萌萌、李好忠、王冬冬6人已于近日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决定注销上述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350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663,237.10元(不含利息)。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94,738,751股变更为272,521,901股,注册资本由194,738,751元变更为272,521,901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8月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0-040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骆永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参加表决的监事分别为:骆永进先生、胡春玲女士、王培增先生。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离职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已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3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0-041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杜兰街63号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3日

至2020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涉及的相关公告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函中请注明“参加思维列控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实。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杜兰街63号公司6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杜兰街6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01 联系方式:0371-60671678

传真:0371-60671529 联系人:苏站站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0-042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4.79元并转增4股)和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因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披露了《思维列控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公司以2020年6月8日的总股本194,738,75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7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279,861.73元,转增77,895,5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72,634,251股。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350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2,634,251股变更为272,521,901股。

二、《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前后对照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0-043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或“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思维列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思维列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思维列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思维列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思维列控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2019年4月2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9日,登记数量为396.47万股。

5、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10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6、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350股,其中涉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40股。

(二)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思维列控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思维列控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韩琳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4月18日,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思维列控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思维列控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14日披露了《思维列控关于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思维列控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2019年6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8日,登记数量为2,376,687股。

5、2020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认为11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的相关事宜。

6、2020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350股,其中涉及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310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一)回购原因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张余、贺向长、马志杰、朱萌萌、李好忠、王冬冬6人于近日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并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每10股派4.79元并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0年6月10日实施完毕,相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调整。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上述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112,3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价格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根据历史分红及送转股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计算如下:

P=(P0-2018年度每股现金分红-2019年度每股现金分红)/(1+0.4)

单位:元/股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述调整方案,公司2019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5.00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41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663,237.10元(不含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272,634,251股变更为272,521,90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张余、贺向长、马志杰、朱萌萌、李好忠、王冬冬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2,350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离职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已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2,350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0-044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或“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张余、贺向长、马志杰、朱萌萌、李好忠、王冬冬6人已于近日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112,3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272,634,251股变更为272,521,90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72,634,251元变更为272,521,901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杜兰街63号602室

2、申报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8月29日,工作日8:30至17:30

3、联系人:苏站站、骆开尚

4、联系电话:0371-60671678

5、传真号码:0371-60671529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