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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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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9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川三峰”),是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68%的控股子公司。

● 公司本次拟为合川三峰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400万元的按份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合川三峰提供任何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川三峰是公司持股68%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合川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根据项目招标及建设要求,合川三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川支行申请开立金额为5,000万元的保函,作为向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履约保证。2020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川支行签订《保证合同》,拟按照68%的比例为上述合川三峰申请的保函提供按份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3,4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峰环境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拟由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等业务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376,513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在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年5月15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交通街196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冯进

注册资本: 14,748万元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合川三峰68%的股权,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合川三峰32%的股权。合川三峰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供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川三峰成立于2020年5月,成立时间较短,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其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合川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合川三峰公司截至2020年6月尚未产生收入、利润。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其他条款:双方确认,甲方对债务人主合同项下债权在本合同第一条保证范围内,按主合同项下债权金额的68%比例提供按份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子公司合川三峰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合川三峰向银行申请项目履约保函需要,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按份担保,合川三峰公司的另一股东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也按其持股比例提供了相应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96,920.80万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3.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4,890.68万元, 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94.47%。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