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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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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经公司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投票表决结果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更正后: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高军民先生、易曼丽女士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高军民先生、易曼丽女士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文灿”)

●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下称“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江苏文灿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及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

(二)设立时间:2017年8月25日

(三)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五)住所:宜兴市屺亭街道宜北路930号

(六)经营范围:汽车用压铸件、摩托车用压铸件、模具、夹具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八)江苏文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此次授信和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授信和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397.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6%;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