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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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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0-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3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钱文龙先生持有公司118,923,7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本次股份质押后,钱文龙先生累计质押118,923,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

● 缪进义先生持有公司47,499,4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2%。本次股份质押后,缪进义先生累计质押47,499,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

● 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根据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文投”)、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签署的《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约定,在公司控制权交割和过渡期内,浙江文投支付两亿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同时原股东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将持有的未质押的118,423,126股股票质押给浙江文投作为担保。本次股份质押系交易各方按照《投资框架协议》约定而实施。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7月22日,公司收到股东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通知,钱文龙先生及缪进义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70,923,722 股、47,499,404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浙江文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系交易各方按照《投资框架协议》约定而实施。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2019年3月25日,控股股东钱文龙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800万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质押到期日2021年3月24日。钱文龙先生此次股权质押是为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贷款而为上市公司提供的补充质押担保,不存在资金偿还的义务和风险。

(二)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根据公司、浙江文投、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在公司控制权交割和过渡期内,浙江文投支付两亿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同时原股东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将持有的未质押的118,423,126股股票质押给浙江文投作为担保。本次股份质押系交易各方按照《投资框架协议》约定而实施。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

(四)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五)控股股东钱文龙先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六)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控股股东钱文龙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七)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本次控股股东钱文龙先生股份质押不存在资金偿还的义务和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20-064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10日,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文投”)、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签署了《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的约定,在公司控制权交割和过渡期内,浙江文投支付两亿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同时原股东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将持有的未质押的118,423,126股股票质押给浙江文投作为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文投已将两亿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汇至浙江文投与公司的共管账户;同时,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将持有的未质押的118,423,126股公司股票质押给浙江文投作为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