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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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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分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2020-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7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分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金额:29,121.92万元本金及利息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以前年度确认了此案件的欠款本金,并计提了相应的费用。本次的资产查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本次查封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博物产”)资产,红博物产作为案外人已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因此案件尚未执行完毕,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结案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哈中院(2018)黑01执3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七建”)

被执行人: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

被执行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红博商贸城”)

被执行人:工大高新

2、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省七建与红博商贸城、会展中心陆续签订了七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款发生争议,2017年8月30日,省七建向哈尔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红博商贸城、会展中心合计给付工程款48,239.37万元,哈尔滨市仲裁委于2017年12月26日作出(2017)哈仲裁字第0776号裁决书,裁决会展中心、红博商贸城给付省七建工程欠款366,207,985.46元(其中红博商贸城应给付省七建工程欠款29,121.92万元),已定拖欠工程款利息10,500.00万元,及其他相应利息和仲裁费用。2018年,省七建向哈中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红博商贸城系工大高新的分公司,哈中院裁定追加工大高新为被执行人。

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2月10日和2020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分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和《关于公司及分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二、 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哈中院(2018)黑01执3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1、查封被执行人红博商贸城、工大高新开发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海河路、黄河路、泰山北路合围区域的红博中央公园地上及地下商业区(黄河公园地下二期工程)。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查封红博中央公园地上及地下商业区(黄河公园地下二期工程)1至-2层的31轴/3/0A轴至T轴;T轴/31轴至52轴;52轴/T轴至W轴;W轴/52轴至61轴;61轴/W轴至A轴;A轴/61轴至53轴;53轴/A轴至3/A01轴;3/A01轴/53轴至31 轴合围区域及地下停车场、本馆、别馆。

2、查封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以前年度确认了此案件的欠款本金,并计提了相应的费用。本次的资产查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本次查封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博物产的资产,红博物产作为案外人已向哈中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因此案件尚未执行完毕,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结案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