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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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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合作的
进展公告

2020-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合作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1月23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议案》。公司与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司拟在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电池绿色环保回收再利用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共识。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雄韬环保”)为推进电池绿色环保回收再利用项目,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报送《30万吨铅酸蓄电池及2万吨含铅废物回收处置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近日,雄韬环保已收到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30万吨铅酸蓄电池及2万吨含铅废物回收处置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0]47号)。

一、批复主要内容

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建设30万吨铅酸蓄电池及2万吨含铅废物回收处置项目,本次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物资仓库、办公楼、预留车间及相关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建成后年回收处置10万吨铅酸蓄电池。项目符合《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全面落实《报告书》和专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将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本项目重金属总量指标63.66kg(其中铅63.2kg、砷0.46kg)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雄韬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置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的复函》(鄂环函[2020]185号)的要求进行总量替代。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