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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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进行
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2020-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进行

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元龙”)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01,42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97%。

为开展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浙江元龙委托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了“金鹰优选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拟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将其所持800万股洁美科技公司股份过户至“金鹰优选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资产由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权限内进行管理。

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及“金鹰优选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不会导致浙江元龙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浙江元龙仍持有公司201,42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97%。本次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限制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