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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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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79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社会和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国外政治经济不确定风险持续加大,国内经济转型持续推进等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以及以AI等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带来的市场机遇和挑战,公司坚定贯彻落实“双引擎+双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持续完善公司业务组合,优化公司运营管控体系,有力推动公司业务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8%。

1、智慧交通发展战略扎实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推进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矩阵式组织体系变革,新成立多个区域办事处,综合化的前台营销体系持续完善,同时公司持续强化战略洞察能力,成立静态交通等业务事业部,不断完善公司业务组合,打开业务发展空间,为公司长期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公司牢牢把握智慧交通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时代机遇,强化智能引领与数字赋能,持续打造完善以安全和效率为目标的云边端一体的新一代的智慧交通综合解决方案,如在智慧高速领域,融合终端、门架、车载等多元数据,通过算法模型,业务智库等能力支撑,为客户提供交通生产、设施运维、协同管理等服务,助力行业实现数字驱动的转型升级。

北京CBD西北区等交通优化示范工程带来的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交通安全的交通综合治理效果得到充分认可,高峰通行效率、事故拥堵报警等指标均取得明显改善,成为国内交通综合治理的标杆项目,有望在更多区域实现快速复制推广。

公司持续推进交通大数据等数据资源整合,数据规模稳步增长,并依托丰富的数据资源构建信息服务、路网感知分析评价等综合数据运营服务能力,落地应用效果显著,数据资源价值持续释放。

2、智能物联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智能物联业务面临多重市场变化,公司根据业务态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业务发展经营战略,保障智能物联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产品优势,持续释放技术效能,全自动热成像测温筛查热影系列防疫产品持续迭代升级,在国内多个城市实现落地应用,并已出口日本、韩国等多个海外国家和地区,为全球抗疫贡献科技力量。

公司持续加大投入,加快构建以AI为核心代表的产品竞争力,陆续推出机坪动线AI保障、地铁智慧车站、一盔一带识别等一系列行业算法方案,发布测温面板机和AIBOX等智能端边设备,助力明厨亮灶、工业生产等行业应用,赋能各行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3、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入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构建统一技术架构、研发流程以及交付运维的研发体系,打造优化匹配IPD流程的研发效能平台,实现研发流程标准化、交付运维自动化以及业务应用模块化,为各业务板块赋能,保质、提效,提升标准组件复用率,推动内部资源高效利用。

4、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成长业务持续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及市场等相关投入,构建业务核心竞争力,强化行业领先优势,智能网联汽车等战略成长业务取得持续突破。

公司持续推动视频及雷达等感知算法迭代,加速RSU、CCU等产品创新发展,加快针对不同等级应用场景的云边端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构建,并通过实战落地演练持完善升级。

公司与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信通院、华为等企业共同承接工信部“车联网先导应用环境构建及场景测试验证平台建设”项目,将以“贯通京沪高速、赋能干线物流”为目标,实现京沪高速沿线重点点位C-V2X网络全面覆盖,对路侧设备进行智能化网联化改造,促进跨行业多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形成标准化的系统建设方案和商业化的运营模式,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加速发展。

5、开放合作共建互赢生态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推进与合作伙伴在技术、市场等多方面的战略合作,提升业务竞争力,打造互赢共生合作生态圈。

公司持续加大与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推进产研联动,助力构建技术产品等领先优势;全面推进与黑龙江交投、吉林高速等合作伙伴在市场资源、业务创新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吉林龙蒲高速信息化等项目持续落地,为业务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与阿里云的合作在智慧交通、AioT等领域全面推进深化,双方技术、品牌、市场等资源加速融合创新,在智慧交通领域创新推出航空数字化升级方案、疫情防控云平台等多领域综合解决方案,并通过市场资源等能力禀赋的持续匹配实现快速落地推广,在智能物联领域,智能门禁、智慧派出所等端边产品持续推向市场,共筑数字新基建,全面助力社会数字化转型升级进程。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注销子公司

2020年5月,北大千方注销河南千方致通科技有限公司及云南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

2、新设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78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0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8640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80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8.56元。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1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387.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底,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96,746.80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2,914.53万元,期末余额为41,555.05万元。

2、本年度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248.89万元,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共计186.8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96,746.80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2,914.53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41,555.05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11,555.0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4年9月25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12,925.3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12,738.0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0.7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10.3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附表1: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81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0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62,440股,不超过批准的发行股数上限,也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每股发行价格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99,999,991.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1,876,320,745.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706.60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2,706.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8640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方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千方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8640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706.6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706.6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82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运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生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706.6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