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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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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09 公司简称:天富能源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虽然受到“新冠”疫情一定程度上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应对,继续强化成本管理,最大程度降低可控成本,缩减不必要的非经营性开支,实现降本增效,使得公司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196.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1.12万元,每股收益0.0117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数)。公司共计实现收入22.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0%,其中供电业务收入15.9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88%;供热业务收入3.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7%;天然气业务收入2.0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83%。营业总成本22.5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1%。其中电热业务成本15.93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0%。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69.96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4.81%,完成年度计划的40.67%;累计发电小时数2,213小时,较去年同期增加41小时;完成供电量64.9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3.55%,完成年度计划的40.57%;完成供热量1,180.10万吉焦,较上年同期减少6.38%,完成年度计划的54.89%;完成天然气供气量9,167万方,较上年同期下降11.90%,完成年度计划的44.29%。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区内部分大宗工业企业停工或复工复产延迟致使产能无法充分释放,一定程度对公司上半年供电量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做好区内用能保障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区内工业企业的用能沟通和预测,及时全面的完成企业用能需求的接带工作,使得公司上半年供电量仍较上年同期提升3.55个百分点;受新疆地区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天然气供气量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其中商服用气较去年同期减少22.75%,车用气较去年同期减少13.87%,工业用气较去年同期减少19.04%。

面对疫情,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全面保障居民及各类工商企业的用能需求,并及时响应政府号召,执行阶段性降低电热气用能价格的政策来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区内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上半年公司执行电、热、气阶段性价格优惠政策直接影响公司收入近千万元。

报告期内,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区内煤炭价格及运费仍高居不下。公司在最大程度保障区内各类用能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深挖严控,强化成本管理。上半年公司供电标煤耗较上年同期降低20克/千瓦时,热损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67个百分点,采暖单耗较上年同期下降0.06吉焦/平米,在应对煤炭价格上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半年,面对因疫情防控对区内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更为积极的营销服务策略,及时对接区内工业企业用电、用热及用气需求变动,加大增量用能需求的发掘力度,提振公司收入;同时继续强化成本管控的监督考核力度,优化公司电力供应结构及电网调度模式,进一步降低各类可控成本,综合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将“预收款项”的期初余额对应调整至“合同负债”项,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经营成果以及会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5月15日颁布的《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公司将所属电网固定资产年综合折旧率4%调整至3.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请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相关内容。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0-临04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20年8月19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请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小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50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2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电力设备维护有限公司2020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0万元。本次调整合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24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216,088万元。详细请见公司2020-临048号《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政府定价及依据市场定价协商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0-临04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20年8月19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对该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请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小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50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2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电力设备维护有限公司2020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0万元。本次调整合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24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216,088万元。详细请见公司2020-临048号《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0-临048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政府定价及依据市场定价协商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王润生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 本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2月13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0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及商品不超过16,955.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10,941.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49,495.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31,950.00万元,日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车辆金额不超过1,507.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公开招标及参考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等2人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2020年2月2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0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及商品不超过16,955.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10,941.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49,495.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31,950.00万元,日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车辆金额不超过1,507.00万元。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小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沟矿业”)2020年度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50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房产”)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服务”)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2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城建材”)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新疆天富电力设备维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设备维护”)2020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0万元。本次调整合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24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216,08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政府定价及依据市场定价协商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等2人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增加向关联方小沟矿业2020年度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50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天富易通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天富房产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现代服务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2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立城建材2020年度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0万元;增加向关联方电力设备维护2020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0万元。本次调整合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24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216,088万元。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临010《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调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增加向关联方小沟矿业采购日常生产使用煤炭,形成关联交易,上述商品销售均依据市场定价协商确定,需增加公司向关联人购买燃料的关联交易额度。

2、本次调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公司为本地区唯一的电、热产品及主要的天然气产品供应商,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亦购买本公司电、热、天然气产品,构成关联交易。因其生产经营的需要,需增加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

3、本次调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利电力”)长期承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内部工程的施工建设,因水利电力生产经营需要,需增加公司向关联方电力设备维护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明确了关联交易价格,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定价原则为:政府定价及依据市场定价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的合理预计,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均以政府定价及依据市场定价协商确定,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附件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