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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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具巴菲特潜力500倍基金2期”对冲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最具巴菲特潜力500倍基金2期”对冲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按法定程序召开,现将本次大会的决议结果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会召开之前,9名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委托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基金管理人上海兆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函,要求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函件明确的时间内,管理人和托管人未予回函,9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取得自行召集的权利。

二、会议情况: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召集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15日《上海证券报》,召开时间2020年6月16日,表决票收取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8时。6月16日,上海市张江公证处对大会表决进行计票,大会共有9名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投票,占全部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满足法律规定的召开条件。

三、大会审议并表决了《最具巴菲特潜力500倍基金2期对冲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表决结果为:7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投票同意全部表决事项,2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投票空白。同意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表决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符合法律规定,议案于6月16日获得通过,自通过之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咨询代理律师。

受托机构: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苏 华 律师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