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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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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17 公司简称:中国化学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深入贯彻公司年初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和公司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动“三年五年规划、十年三十年愿景目标”发展战略,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强化市场开发,有效落实区域经营改革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改革、市场经营、生产管理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26亿元,同比减少5.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5亿元,同比减少9.81%。

近五年同期主要经营数据(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二)新签合同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909.85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中:境内新签合同额754.82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2.96%,较上年同期增长172.41亿元,增幅29.60%;境外新签合同额155.03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7.04%,较上年同期下降155.78亿元,降幅50.12%。

从合同类型看,新签工程总承包类合同额486.86亿元,仍为公司占比最大的合同类型,占新签合同总额的53.51%,同比增长19.01%;新签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承包类合同额392.70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43.16%,同比减少43.16%。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承包类合同额占公司全部新签合同额的96.67%。

从业务领域看,新签化学工程合同额722.43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79.40%,较上年同期增长111.91亿元,增幅18.33%,其中化工业务新签合同额增幅36.57%;新签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等相关多元化业务合同额187.41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20.60%,较上年同期下降95.3亿元,降幅33.71%。

2020年上半年新签合同额同比变化表

(单位:亿元 人民币)

(三)2020年上半年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

2020年上半年,面对严峻考验,公司坚决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坚定信心不动摇,坚守责任不动摇,坚持目标不动摇,深化改革、市场经营、生产管理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公司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第一批6家混改试点企业改革;推动生产经营管理组织模式变革,调整二、三级企业区域经营布局,全力构建四位一体的经营体系;着力推进高端经营,加强高层对接,积极转变经营策略,坚持突出主业实业,协调推动多元发展;强化专项攻关,确定3大领域14个重点攻关项目;全面开展“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年”活动,健全管理制度,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工作,抢抓资本市场机遇,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强化“两金”压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企业综合实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得到提升。

1.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彰显中国化学责任担当。公司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力支持打好“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捐赠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践行央企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针对境外疫情,公司开设24小时热线实时处理海外员工及其家属诉求,对2600多户境外职工家庭进行了上门慰问,组织视频问诊39次,累计5万人次参与。国内疫情防控基本受控后,公司积极组织复工复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靠前指挥,提前到场谋划,优化施工组织,促进复工复产全面展开。获得了证券时报第十一届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最佳投资者关系”荣誉称号。

2.强化战略引领,系统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公司注重谋篇布局,有序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战略评估,推动战略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选取了18家境内外、化工和非化工企业,从总部、二级和三级三个层面,营业收入、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人均劳动生产率等多个维度开展对标活动,进一步认清发展形势、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努力方向,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3.坚持锚定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不放松,经济效益企稳回升。面对疫情影响,公司坚持“戴着口罩抓经营”,经营指标实现逆势上扬,上半年新签合同额同比增加1.86%。着力推进高端经营,先后与襄阳市、重庆市、湖南省政府等达成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一批重点项目相继落地,天辰公司、东华公司、华陆公司相继中标陕煤榆林新材料示范项目6套装置EPC工程,合同额超过90亿元。调整二、三级企业区域经营布局,成立了5个区域总部并已启动开展工作。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海南自贸区、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全方位快速融入以实现更大发展。

4.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公司发展活力。公司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向纵深发展。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第一批6家混改试点企业改革,天辰公司入选国资委“科改示范行动”,岩土公司完成混改增资协议、章程评审。积极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工作,抢抓资本市场机遇,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目前已获得国资委批复和证监会反馈意见。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畅通职务发展及转任渠道,完善工资总额总体规划和管理体系。推动落实“一十百千”人才工程规划,加大对科研人才和技能人员的招聘力度,统筹全面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5.加强风险内控管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公司实行“两金”压控精细化管理,推动财务管理模式变革,积极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持续加强资金和汇率风险管理。启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年”,自上而下对制度体系进行强身健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持续优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了投资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工程项目进度风险、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风险、业主信用风险等六方面风险预警机制,量化预警指标,制订应对措施。持续完善依法治企组织工作体系,不断加强法律纠纷案件处置,持续健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宣传。

6.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生产运营管控。公司启动“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年”建设,通过线上平台多种形式组织精细化管理视频培训和生产运营管理平台培训。强化分包商管理,开展分包商考核评价工作。狠抓成本管理,加大完工项目结算督办力度。强力推进集中采购,加快集采平台二期开发建设,充实和完善合格供应商库和专家库,大力推进建筑材料区域联采。强化生产运营监控,跟进疫情对项目影响情况。全面启动“抗疫保收,双百会战”,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生产运营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报告期内,公司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发生。

7.加强技术创新,科技创效成果逐步显现。公司全力实施科技专项攻关,确定化工新材料、绿色环保、现代化施工3大领域14个重点攻关项目。积极推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努力打造“1总+多院+N平台”的开放式科技创新平台,完成科学技术研究院天津、武汉、桂林三个分院挂牌工作,推进北京房山实验基地建设,日本分院筑波实验室完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启动实验室公用工程施工。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70项。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和奖励激励力度,积极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和创新文化建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

8.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年”活动。按照“四不摘”工作要求,积极谋划甘肃省华池县和环县两个定点扶贫县脱贫后的帮扶工作。上半年向定点扶贫县拨付1050万元扶贫资金,捐赠口罩6000只,采购农产品253万元,举办第三期精准扶贫焊工培训班。扎实推动群团工作,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展现新时代中国化学人的精神风貌。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印发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变更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在编制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1月1日累计影响数情况如下:

新收入准则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上述准则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05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总部十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戴和根先生、刘家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关于香港公司11水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会议讨论研究,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05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121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23,30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695,1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62,643,288.36元。上述资金已于2009年12月30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000.42万元,明细情况见下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按照《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开立了以下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各账户及存款余额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外大街支行存款2,993.23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存款7.19万元。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述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1,803.83万元。

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05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

暨关联交易累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三级全资子公司国化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化租赁”)拟向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齐翔”)提供10亿元融资租赁服务,具体模式为直接融资租赁。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连续12个月与关联方中国化学集团之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含本次)为234,205.0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

● 本次关联交易(含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天辰齐翔接受中国化学集团三级全资子公司国化租赁提供的10亿元融资租赁服务,租赁物为己二腈项目设备。

天辰齐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己二腈项目系天辰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建设的项目,项目内容为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己二腈联产丙烯腈工业化示范装置以及尼龙66产业。天辰齐翔为己二腈项目的项目公司,天辰公司为己二腈项目的总承包商。该项目采用直接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设备采购,项目指定设备供应商为天辰公司,具体方式为:国化租赁根据天辰齐翔对租赁物及设备厂商的指定,购买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并出租给天辰齐翔使用,天辰齐翔定期向国化租赁支付设备租金及其他约定价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融资租赁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连续12个月与关联方中国化学集团之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含本次)为234,205.0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本次关联交易(含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化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440号恒盛广场4号楼-11-5

法定代表人:凌晓哲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和关联关系

国化租赁于2018年6月29日成立,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集团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化租赁总资产为10.30亿元,净资产为10.20亿元;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0.12亿元,实现净利润0.0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天辰齐翔因日常生产经营需求,计划作为承租人接受国化租赁提供的融资服务,租赁物为天辰齐翔己二腈项目需要采购的部分生产设备。本次融资租赁方式为直接融资租赁,即国化租赁根据天辰齐翔的选择购买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除融资资金成本外无保证金、手续费等费用,且无增信担保措施。

(二)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国化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乙方: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己二腈项目设备采购提供10亿元的融资租赁服务,即:甲方根据乙方对租赁物及设备供应商的选择,从乙方指定备供应商天辰公司处采购指定设备并出租给天辰齐翔使用。具体租赁物买卖合同以及租赁物出租合同由甲方、乙方、天辰公司根据框架协议的实质内容另行签署。

3.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业务模式为直接融资租赁。甲方根据乙方对租赁物及设备厂商的选择,购买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2)根据前期设备的采购计划,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请支付设备预付款,预付款支付金额纳入整体业务合作计划之内。

(3)乙方定期向甲方支付设备租金及其他约定款项。

4.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应当适当地、全面地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责任、保证及承诺而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协议成立与生效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连续12个月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

单位:万元

(二)非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连续12个月与关联方中国化学集团之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含本次)为234,205.0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上述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还将同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一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辰齐翔与国化租赁进行的租赁业务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扩大主营业务,降低成本费用,丰富融资渠道,并合理安排融资计划。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中国化学集团及其下属的关联方已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需求。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戴和根、刘家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2、本次公司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该次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并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时报告公司监事会。此项交易还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54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中国化学工程大厦八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万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