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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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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公司章程》中未经修订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9月8日(周二)下午2:0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8日(周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披露于2020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需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9:00一11:30和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9月8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 托 人 签 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