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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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0-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28112 债券简称:歌尔转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8日下午2:00在公司综合楼A1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8日下午2: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A1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0年8月26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要关联方。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8月27日一2020年9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歌尔转2”债券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许艳清

电 话:0536-3055688

传 真:0536-3056777

六、其他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 (个人 )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个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