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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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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油价下跌双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5.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35%。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经营业绩同比下滑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油供需失衡,国际原油价格从年初的50美元/桶左右大幅度下滑,纽约布伦特原油最低下探到6.5美元/桶,4月21日,美国原油期货5月合约崩跌,史上首次跌至负值区域,收于令人瞠目结舌的每桶负37.63美元。国际油价的大幅下滑导致客户减少油田开发投入,进而导致公司传统北疆市场工作量缩减,这是影响公司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上半年公司工作量完成钻井进尺13.02万米,同比下降44.83%,钻井完工合计315口井同比下降35.71%。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以及国际油价的逐步恢复,公司所处油服行业及传统北疆市场有望复苏。

(二)积极应对,降本增效

面对突入其来的疫情和油价下跌双重影响,公司积极应对,尽最大努力减轻本次危机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1、以身作则,勇于面对;董事长自降30%薪酬,为公司上下树立榜样,在董事长的倡议下,公司管理层自降薪酬比例为10-20%,共同面对危机。

2、周密部署,有效应对;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了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3、网络办公,远程培训;公司及下属各企业利用网络方式办公,组织基层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培训两不误。

4、严控成本,有序复工复产;在员工不降薪酬的前提下,公司坚持“最小人力成本”原则,通过采取安排职工休补余假和年休假余假、轮岗轮休、取消海外人员休假等方式,合理安排职工有序复工复产,稳步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

5、积极争取支持与补助;公司积极争取政策性支持和资金补助,减轻疫情对公司的影响,保障企业日常经营。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收到政府补助220万元。

在当前不利市场环境下,公司将不断调整资源,努力降本增效,争取在西南和海外取得更多的优质订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收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

1、工程服务合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技术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销售商品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首次执行本准则,根据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予以简化处理,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1、对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2、对2020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平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12: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4号)核准,公司2016年11月11日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93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186,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147,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1,038,8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704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2,253,318.45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87,555,318.4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00,000.00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白碱滩支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兴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兴路支行88202000027320000593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钻井工程服务能力建设投资项目终止实施,余额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