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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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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4、标的公司的业务情况

福建文盛主要从事锆钛矿选矿业务,拥有年处理12万吨锆英砂、金红石的能力;防城港文盛主要从事钛矿选矿业务,拥有年处理23万吨钛毛矿的能力。

5、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通过海南文盛间接持有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股权,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三)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目前,双方同意,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股权转让的初始价款分别为23,000万元和2,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最终价款将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而最终确定。双方应在评估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一份书面文件确认股权转让最终价款,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则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与初始价款较高者为准。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海南文盛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文盛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双方同意,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股权转让的初始价款分别为23,000万元和2,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最终价款将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而最终确定。双方应在评估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一份书面文件确认股权转让最终价款,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则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与初始价款较高者为准。

2、文盛投资同意在2020年8月27日前向海南文盛就福建文盛的股权转让支付定金4,600万元,于2020年9月8日前向海南文盛支付预付款5,000万元。最终股权转让价款确定后,文盛投资支付的定金及预付款转为股权转让价款。双方同意,在定金及预付款转为股权转让价款后,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期支付:文盛投资应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向海南文盛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5,000万元,应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00万元,应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3,400万元(该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将根据双方书面确认的股权转让最终价款调整)。

3、文盛投资同意在2020年8月27日向海南文盛就防城港文盛的股权转让支付定金400万元。最终股权转让价款确定后,文盛投资支付的定金转为股权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在定金转为股权转让价款后,文盛投资应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向海南文盛付清本协议项下的剩余1,6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该笔股权转让价款将根据双方书面确认的股权转让最终价款调整)。

4、文盛投资同意,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标的股权质押给海南文盛,以担保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的履行,双方应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另行签署相关股权质押协议。

5、双方同意,海南文盛在文盛投资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海南文盛足额支付第一期(2020年9月30日)股权转让价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配合福建文盛及文盛投资出具本次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办理福建文盛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双方同意,海南文盛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配合防城港文盛及文盛投资出具本次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办理防城港文盛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文盛投资承诺,在股权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文盛投资敦促其法定代表人董文先生辞去在上市公司所担任的董事职务。

7、文盛投资承诺,在其为福建文盛及防城港文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福建文盛及防城港文盛自产的独居石产品在市场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供应给海南文盛或海南文盛指定的第三方。

8、双方同意,因本次转让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9、违约责任

(1)文盛投资违反本协议约定,延期支付任何一期转让价款,每延期一日,应按照延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海南文盛支付违约金。

(2)文盛投资违反本协议约定,没有安排福建文盛及防城港文盛优先向海南文盛或其指定单位优先供应自产独居石产品的,应按照福建文盛及防城港文盛向第三方销售独居石所得收入的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3)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根据违约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海南文盛母公司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二)履约安排

为担保《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文盛投资付款义务的履行,各方还达成如下安排:

1、海南文盛与文盛投资签署《股权质押协议》,文盛投资将受让的福建文盛100%的股权质押给海南文盛,用于担保福建文盛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将受让的防城港文盛100%的股权质押给海南文盛,用于担保防城港文盛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2、海南文盛与文盛投资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文盛投资将其持有的盛和资源的全部股份质押给海南文盛,用于担保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3、文盛投资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文先生签署《个人连带责任承诺函》,为文盛投资履行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股权转让价款付款义务向海南文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上述法律文件将与《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签署,并在签署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2017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扩大了稀土业务规模,并借助锆钛选矿业务拓展了稀土资源的种类和渠道。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逐步确立了“稀土业务为核心,兼顾三稀资源,坚持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延伸”的发展战略。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逐步开始在内部实行管理升级和业务整合,在对业务实现板块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业务能力、业务布局、业务结构”进行优化。为优化产业布局,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0年5月19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年处理150万吨原料的锆钛选矿项目。板桥工业园区紧邻港口,位于连云港主港区与徐圩港区之间,沿海铁路与其邻近,物流极其便利,具有物流成本较低的优势。

连云港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锆钛原料处理能力将大幅提升。但锆钛业务板块的分布也将更为分散,海南海拓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拓”)位于海南省文昌市,福建文盛位于福建省长泰县,防城港文盛位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市(土地系租赁),新的募投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锆钛业务未来将面临多线作业的问题,将给生产经营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形势,按照中央所倡导的高端化、集约化的发展要求,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运营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公司经慎重考虑,拟将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的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予以剥离,未来重点发展位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海南海拓,以及拥有新建后发优势的连云港项目。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海南文盛主要从事锆钛选矿业务,目前拥有海南海拓、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三个生产基地,其中海南海拓产能规模最大,拥有年处理50万吨锆钛矿的能力,福建文盛拥有年处理12万吨锆英砂、金红石的能力,防城港文盛拥有年处理23万吨钛毛矿的能力;海南文盛总生产加工能力85万吨,其中海南海拓占58.83%,福建文盛占14.12%,防城港文盛占27.05%。本次股权转让后,海南文盛的锆钛矿处理能力将降为50万吨/年,考虑到公司拟在连云港投资建设年处理150吨锆钛矿的新项目,并计划于2021年9月份建成投产,公司锆钛矿的处理能力届时将大幅提升,公司可将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所对应的现有业务转移到连云港。

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对财务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实现资金回收,增加公司现金流动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股权,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成功后将对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3、担保情况

海南文盛存在为福建文盛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3,000万元(将于2021年1月到期),在本次担保到期后海南文盛将不再为福建文盛提供担保。

4、占用资金情况

截止2020年7月31日,福建文盛及防城港文盛对海南文盛及其子公司的债务合计约为92,203.74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将与海南文盛及其子公司就所欠债务另行签署《债务清偿协议》。

5、解决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稀土业务为核心,未来锆钛选矿业务的原料采购、生产等聚焦于获取独居石这一重要的稀土资源。同时文盛投资承诺,在其为福建文盛及防城港文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福建文盛及防城港文盛自产的独居石产品在市场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供应给海南文盛或海南文盛指定的第三方。文盛投资承诺,在股权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文盛投资敦促其法定代表人董文先生辞去在上市公司所担任的董事职务。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文盛转让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文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实现资金回收,增加现金流动性,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流动性;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成功后,将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海南文盛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68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

《债务清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对账确认,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福建文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文盛”)欠海南文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文盛”)本金654,975,896.75元,福建文盛欠海南文盛全资子公司海南海拓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拓”)本金164,992,557.49元,防城港市文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文盛”)欠海南文盛本金102,069,030.30元,均为经营往来款项。为对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所欠海南文盛及其子公司海南海拓的债务做出偿还安排,经各方平等协商,海南文盛与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海南海拓与福建文盛拟签署《债务清偿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对账确认,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福建文盛欠海南文盛本金654,975,896.75元,福建文盛欠海南海拓本金164,992,557.49元,防城港文盛欠海南文盛本金102,069,030.30元,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合计欠海南文盛及其子公司海南海拓本金922,037,484.54元,均为经营往来款项。为对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所欠海南文盛及其子公司海南海拓的债务做出偿还安排,经各方平等协商,海南文盛与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海南海拓与福建文盛拟签署《债务清偿协议》。

因海南文盛持有的福建文盛100%股权与防城港文盛100%股权拟转让给关联方文盛投资,股权转让完成后,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将成为关联方文盛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截止目前,文盛投资持有公司50,937,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文盛投资的法定代表人为董文先生,董文先生同时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务清偿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福建文盛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文

成立时间:2010年4月23日

住所:长泰县经济开发区古农农场银塘工业园

经营范围: 矿产品加工;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股权转让完成,文盛投资将持有福建文盛100%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建文盛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9,193.88万元,负债总额68,739.98万元,资产净额20,453.9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50,545.38万元,利润总额4,535.41万元,净利润3,393.58万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福建文盛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6,050.37万元,负债总额76,925.51万元,资产净额19,124.86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20,758.49万元,利润总额-1,769.85万元,净利润-1,329.04万元。

2、防城港市文盛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文

成立时间:2005年1月21日

住所:港口区光坡大万码头内

经营范围: 矿产品的加工销售、农副产品购销;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股权转让完成,文盛投资将持有福建文盛100%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防城港文盛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946.91万元,负债总额11,155.83万元,资产净额2,791.08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27,071.51万元,利润总额1,121.34万元,净利润829.62万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防城港文盛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718.82万元,负债总额10,917.47万元,资产净额1,801.35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7,821.39万元,利润总额-1,319.09万元,净利润-989.73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对账确认,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福建文盛欠海南文盛本金654,975,896.75元,福建文盛欠海南海拓本金164,992,557.49元,防城港文盛欠海南文盛本金102,069,030.30元,福建文盛和防城港文盛合计欠海南文盛及其子公司海南海拓本金922,037,484.54元,均为经营往来款项。

四、拟签署的《债务清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债务的确认

经对账确认,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福建文盛欠海南文盛本金654,975,896.75元,福建文盛欠海南海拓本金164,992,557.49元,防城港文盛欠海南文盛本金102,069,030.30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二)债务清偿方案

1、福建文盛与海南文盛

双方同意,福建文盛应按照下述安排向海南文盛偿还本金654,975,896.75元及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还款日期间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直至上述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2、福建文盛与海南海拓

双方同意,福建文盛应按照下述安排向海南海拓偿还本金164,992,557.49元及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还款日期间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直至上述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3、防城港文盛与海南文盛

双方同意,防城港文盛应按照下述安排向海南文盛偿还本金102,069,030.30元及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还款日期间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直至上述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三)违约责任

1、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如果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及支付当期利息,逾期应按照延期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海南文盛、海南海拓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等义务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做出全面赔偿。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海南文盛母公司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只有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

四、履约安排

为担保《债务清偿协议》项下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付款义务的履行,各方还达成如下安排:

1、海南文盛与文盛投资签署《股权质押协议》,文盛投资将受让的福建文盛100%的股权质押给海南文盛,用于担保福建文盛在与海南文盛的《债务清偿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将受让的防城港文盛100%的股权质押给海南文盛,用于担保防城港文盛在与海南文盛的《债务清偿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

2、海南文盛与文盛投资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文盛投资将其持有的盛和资源的全部股份质押给海南文盛,用于担保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在与海南文盛的《债务清偿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

3、文盛投资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文先生签署《个人连带责任承诺函》,为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履行与海南文盛、海南海拓分别签署的《债务清偿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义务向海南文盛、海南海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上述法律文件将与《债务清偿协议》同时签署,并在签署后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南文盛及其子公司海南海拓与福建文盛、防城港文盛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系为解决其应收账款回收问题,有利于海南文盛和海南海拓加快应收债权的回收,降低应收款项占用风险。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债务清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文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海南文盛和海南海拓加快应收债权的回收,降低应收款项占用风险;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次海南文盛和海南海拓签署《债务清偿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海南文盛和海南海拓与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回收问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海南文盛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2020-069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仁南街298号(大鼎世纪广场一号楼)大鼎世纪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8日

至2020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披露于2020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文盛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9月17日下午5:00)。

(三)登记及邮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7楼,邮编:610041。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陈冬梅、郝博

电话:028-85425108 传真:028-85530349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8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