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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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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国信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不存在重大风险,相关业务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防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0-03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一、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前期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部分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度公司在关联人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调整为不超过166,000.00万元。董事徐国群、张丁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部分预计金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原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中,在国信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可能难以满足后续的业务需求,因此,结合《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2020年度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存款余额的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原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

国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10.1.3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周俊淑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2、国信财务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922,762.31万元,净资产196,854.83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53,630.29万元,净利润15,343.06万元。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可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授信等金融服务。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相互协商、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其服务价格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0-04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4楼广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2206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2206室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