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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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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18 公司简称:江淮汽车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各类汽车20.94万辆,同比下降10.97%,表现优于行业水平,其中轻型货车(含中型货车)10.82万辆,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重型货车销售2.71万辆,同比上升24.20%,MPV销售1.55万辆,同比下降24.91%,SUV销售3.05万辆,同比下降37.22%,纯电动乘用车销售1.71万辆,同比下降56.22%。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出口1.51万辆,同比下降39.61%。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9.41亿元,同比下降7.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亿元,同比下降217.84%。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全球经济陷入停摆,形势异常严峻复杂。面对巨大的困难和经营压力,公司强化了变革调整,各单位强化了担当和执行,全体员工充分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抗争精神,付出了巨大努力。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狠抓复工复产,企业发展稳中向好。公司积极开展线上营销及老客户关怀,动员经销商有序复工复市,强化供应链安全摸排,全力打通“堵点”,补牢“断点”,统筹推进上下游产业链和各业务板块的复工复产。上半年公司整体表现优于行业平均水平,销量及收入降幅自3月份以来呈逐月收窄态势。

2、各业务积极抢抓机遇,结构调整取得新进步。轻卡月度销量连续超过2万辆,行业地位巩固,进一步发挥了规模、效益、品牌的支柱作用。重型车抢抓大客户机遇,累计销量增长24.20%,其中高端重卡跨越K7累计销售达3500辆。乘用车方面,嘉悦X7、X4实现高水平上市,与嘉悦A5形成有力的产品组合,进一步增强营销体系信心。商务车月销稳定3000辆,表现优于行业。新能源乘用车围绕调结构和中大型车进行发力。国际业务顽强应对疫情影响,积极抢抓机遇保持盈利。重点新产品研发加速推进,精准研发得到强化。

3、开放合作取得重大突破,混改向更深层次推进。与大众汽车进入全面战略合作阶段,省国资委、大众中国、江汽控股、江淮大众及本公司等相关方签署《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关于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和《关于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之产品组合框架协议》,开创汽车产业外资企业首度参与国企混改的先例,将有效地推动先进制造业“一号工程”向更高层次迈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与蔚来汽车合作第三款车型EC6改造及量产试制工作全面开展,为9月份实现量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5G及电动化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汽车工业面临着转型升级,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正逐步成长为未来汽车工业的发展方向。公司要利用这个汽车工业“智能时代”的机遇,持续开展新技术研究,加强智能化、车联网等技术研发和应用,顺应细分市场的安全、智能技术升级趋势,持续不断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 2017 年 7 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列报,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调整详见附注五、38收入。相应会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附注五、44.(3)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安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6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江淮汽车 临2020-066)。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江淮汽车 临2020-067)。

四、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淮汽车 临2020-06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20-06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或“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七届九次监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因派息导致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后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收市后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017元(税前)现金股利。根据上述相关计算规则,自2020年8月29日起,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6元/股调整为12.14元/股。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017元的利润分红,依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自2020年8月29日起,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6元/股调整为12.14元/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

(三)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江淮汽车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相关授权和批准。江淮汽车股权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67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就“某一时段内”还是“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 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 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

(二)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

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对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并调整2020年1月1日相关列报项目期初数;原部分销售费用如送车费、运输费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其他业务成本核算,对主营业务毛利有一定影响。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20-06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39,999.5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092,466.50元(含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33.0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1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6]437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9,681.75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83,194.40万元(含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240,941.43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487.3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5,223.62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5,276.6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3800000406);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10188000154396),在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33442610300000729)。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9,681.75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