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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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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28 公司简称:景旺电子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影响,IMF预测2020全球GDP增速为-4.9%,Prismark将2020年全球PCB市场增长预测从3.3%下调至2.0%,COVID-19疫情造成的经济衰退影响将远超2008年的金融危机。在突发重大公共医疗危机、经济快速下滑的严峻环境下,公司坚持围绕本年度“变革图存、技术制胜”的主题,在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努力推进主营业务的有序发展,积极开拓市场,响应全球客户需求,并持续做好管理变革、技术提升、效率改善、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等基础管理工作,实现了上半年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9亿元,同比增长1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8亿元,同比增长12.06%,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疫情防控积极有效、实现快速复工复产、高效响应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COVID-19疫情突发,传播蔓延速度超乎想象,疫情防控要求不断加深。公司对疫情防控反应快速,迅速成立应急防控总指挥部、多个应急防控小组,迅速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并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各应急小组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及时有效落实防控工作,保障了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同时针对传染性流行病应急工作建立了管理体系文件,形成长效机制。疫情期间,公司各生产基地复工复产有序,高效响应海内外客户的订单需求,特别关注和优先支持客户与抗疫相关的订单,获得工控及医疗领域客户的认可,如西门子、海康威视、汇川技术、鱼跃医疗等客户高度赞扬了公司疫情期间及时提供的高质、高效服务。

2、积极开拓市场、实现销售收入稳定增长,持续储备新客户

报告期内,受COVID-19疫情影响,国内外先后受区域封锁原因,市场消费欲望及消费能力下降,部分客户受到影响进而降低采购量,对公司本年度销售计划的实施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团队积极与客户沟通,疫情期间持续提供服务并加强对增量如工控医疗领域的开发,紧跟市场此消彼长的变化并做好应对,2020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74亿元,同比增长9.95%。PCB事业群实现销售收入21.08亿元,同比增长14.81%,主要系疫情下宅经济的崛起对计算机及周边产品的需求增加、公司成为通讯领域重要客户核心供应商使得通讯设备领域收入增长,虽然汽车市场行情不及预期,但公司市场团队积极做好现有客户的维护和深挖,并不断开拓国内、韩国、日本汽车市场,上半年实现汽车电子领域销售收入6.83亿元,同比增长16.97%。FPC事业群实现销售9.66亿元,同比增长0.66%,主要系部分国内手机客户海外市场受疫情影响、5G手机普及速度不及预期。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正常提供生产服务的客户共951家,报告期新增客户157家,同时正在逐步导入国际5G基础设施建设、伺服器、高端消费电子、无线耳机等领域客户,为珠海景旺一期项目做好客户储备。

3、深入推进管理变革,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夯实企业稳健、快速发展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在“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流程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基于IPD基础管理体系,完成两个事业群IPD试点与全面推行准备,沿着确立的IPD、LTC流程优化了事业群实体组织,完成营销组织整合并按行业/区域设置二层组织,建立大客户系统部,强化H2业务营销组织,确保项目以训战结合方式按步骤推进,牵引公司从以功能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项目型组织转变,不断提高运营管理的效率。

4、以战略要求为主线,加强人才堡垒,打造齐心、高效、职业化团队

报告期内,为确保“变革图存、技术制胜”主题的落地,公司着重开展企业人才的招募和培养工作,特别是管理干部的扩充和职业化转变,确保人才队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公司开展了上半年组织与关键人才的盘点工作,以经营预测和人效提升为基础,进行编制与预算管控。根据高栏港基地HLC、HDI(含SLP)新增事业部的发展需求,持续引进行业优秀人才、开展内部人才调配工作,已完成新增事业部的核心团队组建、成立事业部人资委等管理组织。同时,系统开展了高/中/基层管理干部赋能工作,包括干部90天转身计划、高绩效团队建设培训等技能培训和管理能力培训,培养管理干部领导力,打造齐心、职业、高效的干部与人才队伍。

5、深化技术研发体系改革,重点推进技术能力跳跃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了技术改造升级步伐,打造营销、技术、工厂“铁三角”项目团队,着力提升公司客户开发、技术攻克、工厂交付联动的高效运营能力。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技术研发团队主动走进客户端,与客户开展技术交流活动。通过加深对客户需求的理解,明确重点技术并制定攻克计划,不断提升能力,实现重点技术的跳跃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5G基站高速PCB板、汽车ADAS77G毫米波雷达微波板、2/3阶汽车HDI版、汽车软硬结合板、10G光模块产品、侧边指纹识别产品、5G MPI通孔/盲孔传输线产品等产品上实现了量产,同时重点开展了消费类HDI、高多层埋阻板、100G高速光模块、高频混压、基站BBU、TRX埋嵌铜块板、新能源车用埋嵌铜块板、内埋式镶嵌陶瓷基PCB、TWS产品、ACF-FPC产品、Mini LED产品、多层无线充电等产品的研发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66亿元,同比增长23.35%。报告期内,龙川景旺获2019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江西景旺获2019年江西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6、齐心协力、高质高效推进珠海高栏港基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高效高质地推进高栏港基地建设工作,珠海高栏港基地作为HLC、HDI(含SLP)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技术升级的主要载体,项目的落地与执行对公司战略规划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建设工作,克服了疫情带来的种种困难,按时保质开展珠海景旺一期主体厂房工程、研发大楼、污水处理、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的建设,主体厂房完成了90%的建设、部分单体工程已经进入装修施工阶段。同时,项目组团结集团职能中心、现有事业部的力量,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布局与安排,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公司现代化工厂,展现了景旺人坚忍不拔、使命必达的决心,以及合作、创新的核心价值观。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勇先生、刘羽先生、邓利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卓军女士、独立董事何为先生、独立董事罗书章先生、独立董事贺强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董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子公司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最新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0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0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子公司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旺电子”)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3号)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0,000.00股,发行价为2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1,68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1,968,12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12月30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7352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97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9.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6,29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12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71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87,422.60万元,本年度累计投入12,198.6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362.78万元(含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制度》自公司上市后开始实施。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景旺”)及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6年12月30日,本公司、民生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17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景旺、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龙川景旺、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的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已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全部专户。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8月1日,本公司、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8月8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景旺、民生证券分别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753668251835已销户并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注2: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已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751068513706已销户并于2020年4月1日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注3:“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项目已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73010122001427085已销户并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注4:公司完成了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及账户相关利息(212.50万元)对江西景旺进行增资的事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765370610508已销户并于2018年9月22日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注5:除上表的金额之外,子公司江西景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中行深圳西丽支行购买理财产品12,000.00万元。

注6: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子公司江西景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2,5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银行理财收益256.72万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审议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计划建设期为五年,于2012年下半年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原计划于 2017年上半年全部建成。由于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晚于计划时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本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2018年4月披露项目建设完成的公告。

注2:“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建设期为三年,于2016年2月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原计划于2019年2月全部建成,由于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晚于计划时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本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9年8月31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2019年8月披露项目建设完成的公告。

注3:“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74,120.68万元,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74,545.92万元,多出425.24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用于该项目的支出。

注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4,272.18万元,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24,657.14万元,多出384.96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用于该项目的支出。

注5:“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6,803.95万元,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6,916.13万元,多出112.1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用于该项目的支出。

注6:“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2020年1-6月实现效益8,916.85万元(即利润总额),预计今年可以实现达产后的预期年效益。

注7:“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 2020年1-6月实现效益1,368.62万元(即利润总额)。年化已超过达产后预期年效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二期)”预计于2022年达产,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利润总额34,328.98万元(税前)。2020年1-6月实现效益6,820.55万元(即利润总额)。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 现金管理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8号)核准,于2018年7月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978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9.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6,29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12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7102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累计取得收益6,657,824.65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子公司拟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4、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子公司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子公司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3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1、2020年5月27日,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08,371,2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公司股本增加243,348,493股,总股本变更为851,719,726股。

2、2020年6月23日,公司办理完成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事项于2020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刊登公告,因业务办理期间公司实施完毕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增多,导致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由217,023股增加至303,832股。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公司股本减少303,832股,总股本变更为851,415,894股。

综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最新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公司总股本为851,415,894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关于实施激励计划变更的授权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注册资本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利润分配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