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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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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3版)

中车融资租赁主要股东: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持股5.9%,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56.66%,中国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7.44%。

中车融资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中车融资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宜化化工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内蒙宜化所有。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标的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5、资产价值: 设备净值不低于人民币6,851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内蒙宜化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以6,85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中车融资租赁,转让价款以6,851万元(亦即本公司融资额,以合同为准),然后再从中车融资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内蒙宜化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中车融资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中车融资租赁购回。

2、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为5.5%,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五年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租赁利率作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

3、融资期限为:2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按季等额还本付息,每年还租次数为4次。

5、概算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不考虑利率浮动的情况下,预计内蒙宜化将支付中车融资租赁租金总额约7,449万元。

6、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为1000万元。

7、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内蒙宜化,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中车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内蒙宜化。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内蒙宜化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内蒙宜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展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内蒙宜化竞争力。

经测算,内蒙宜化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七、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6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以宜化肥业部分在用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金融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为4,940万元,融资期限为三年。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为2016年8月融资租赁业务(详见2016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6-038号)的第二次展期(第一次展期详见2018年10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8-111号)。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经本次展期后到期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江南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格以“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江南金融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4、本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注册资本: 20亿元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延陵中路6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339160468B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南金融租赁主要股东: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常州华威模具有限公司、常州金沙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长虹结晶器有限公司、新誉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5%。

江南金融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江南金融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宜化肥业化工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宜化肥业所有。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标的所在地: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5、资产价值: 设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94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宜化肥业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以4,9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江南金融租赁,转让价款以4,940万元(亦即本公司融资额,以合同为准),然后再从江南金融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宜化肥业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江南金融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江南金融租赁购回。

2、租赁利率:合同租金年利率为4.00%。

3、融资期限为:3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按每三个月期末等额本金支付租金,每年还租次数为4次。

5、概算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不考虑率浮动的情况下,预计宜化肥业将支付江南金融租赁租金总额5,319万元。

6、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为500万元。

7、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宜化肥业,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江南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宜化肥业。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宜化肥业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宜化肥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展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宜化肥业竞争力。

经测算,宜化肥业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七、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6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化工”)以太平洋化工部分在用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金融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为4,940万元,融资期限为三年。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为2016年8月融资租赁业务(详见2016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6-037号)的第二次展期(详见2018年10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8-110号)。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经本次展期后到期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江南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格以“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江南金融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4、本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注册资本: 20亿元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延陵中路6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339160468B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南金融租赁主要股东: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常州华威模具有限公司、常州金沙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长虹结晶器有限公司、新誉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5%。

江南金融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江南金融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太平洋化工化工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太平洋化工所有。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标的所在地: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化工路11号

5、资产价值: 设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94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太平洋化工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以4,9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江南金融租赁,转让价款以4,940万元(亦即本公司融资额,以合同为准),然后再从江南金融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太平洋化工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江南金融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江南金融租赁购回。

2、租赁利率:合同租金年利率为4.00%。

3、融资期限为:3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按每三个月期末等额本金支付租金,每年还租次数为4次。

5、概算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不考虑率浮动的情况下,预计太平洋化工将支付江南金融租赁租金总额5,319万元。

6、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为500万元。

7、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太平洋化工,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江南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太平洋化工。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太平洋化工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太平洋化工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展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太平洋化工竞争力。

经测算,太平洋化工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七、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6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热电”)以太平洋热电部分在用化工生产机器设备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为3,000万元,融资期限为两年。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为2014年11月12日融资租赁业务(详见2014年11月7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4-075号)的展期。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经本次展期后到期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平安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格以“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平安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4、本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蔚豪

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安租赁主要股东: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56%,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44%。

平安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太平洋热电化工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太平洋热电所有。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标的所在地: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5、资产价值: 设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太平洋热电将自有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以3,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平安租赁,转让价款以3,000万元(亦即本公司融资额,以合同为准),然后再从平安租赁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太平洋热电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平安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平安租赁购回。

2、租赁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的基准利率为6.40%,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前,如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的,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应进行同幅度调整。

3、融资期限为:2年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采用不等额租金法计算租金,分2期支付。

5、概算租金总额: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租赁利率,不考虑率浮动的情况下,预计太平洋热电将支付平安租赁租金总额3,000万元。

6、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为1000万元。

7、融资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状态: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太平洋热电,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平安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太平洋热电。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太平洋热电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太平洋热电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展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太平洋热电竞争力。

经测算,太平洋热电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七、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6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64.62%,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64.62%,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9.66%,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热电”)、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化工”)、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参股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人为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中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四家金融机构,合计担保金额为22,188.25万元,分为5个担保事项。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5个担保事项。

1、为宜化肥业向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94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人为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为太平洋热电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人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为太平洋化工向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94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人为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为内蒙宜化向天津中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851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人为天津中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为新疆宜化向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新疆宜化向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5,00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了担保(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6月15日公司公告2016-027号),现公司为其余额12,348万元展期三年的融资租赁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2,457.25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新疆宜化股东同比例担保的措施公平、对等,被担保企业新疆宜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全部担保事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的协议已签署,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住 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注册资本:27677.55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春来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8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宜化肥业81.7%的股份,湖北宜化新动能纾困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宜化肥业18.3%的股份。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硫酸、磷酸、氟硅酸钠生产(有效期至2019年9月29日);磷酸销售(限厂内范围企业生产的磷酸销售);化工技术咨询;硫磺销售(带有储存设施;有效期至2018年3月15日);改性塑料、填充塑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柴油销售(限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化肥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662,509,137.27元,负债4,152,449,003.16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103,082,941.10元),净资产510,060,134.11元;实现营业收入3,283,163,438.47元,利润总额-133,454,808.52元,净利润-132,570,346.97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 4,490,321,054.43 元,负债 3,999,616,892.74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962,510,584.96 元),净资产 490,704,161.69 元;实现营业收入1,371,790,984.43元,利润总额 -53,806,962.16 元,净利润 -53,899,381.78 元。

宜化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注册资本:2998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王世杰

成立日期:1997年4月30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太平洋热电75%的股份,英国开曼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太平洋热电25%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本公司实际拥有天平洋热电100%的控制权。

经营范围:经营与管理电厂,销售电力、蒸汽及其他相关的副产品,制造、销售聚氯乙烯树脂、工程塑料制品及塑料合金、聚氯乙烯;乙炔(电石气)、氯化氢(盐酸)、氯乙烯(乙烯基氯)(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7月24日),经营其它与电厂有关的业务;煤炭销售(不得面向限制区域);化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平洋热电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63,697,326.02元,负债749,406,123.94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15,463,354.27元),净资产14,291,202.08元;实现营业收入1,330,191,291.10元,利润总额17,998,657.87元,净利润21,942,199.89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 772,887,750.74 元,负债 761,029,819.21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690,549,743.44 元),净资产 11,857,931.53 元;实现营业收入 611,770,708.05 元,利润总额 -5,441,805.79元,净利润 -5,794,837.63元。

太平洋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宜都市枝城镇化工路11号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林全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0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子公司太平洋热电的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 制造、销售聚氯乙烯(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未取得许可证,不得经营)、PVC助剂及涂壁剂;石灰石、毛石、块石、碎石、石粉、土石方、重钙、电石等脱硫用及建筑用石批发、零售;磷酸二铵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太平洋化工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 291,209,314.54 元,负债 222,032,375.92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98,089,606.25 元),净资产 69,176,938.62 00元;实现营业收入 641,003,775.59 元,利润总额 305,720.99 元,净利润 924,795.50 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 279,196,143.21 元,负债 211,583,177.64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71,466,664.37元),净资产 67,612,965.57 元;实现营业收入288,803,226.67元,利润总额 -2,188,756.85元,净利润 -2,666,464.42元。

太平洋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业晶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27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碳化钙、氢氧化钠、盐酸、氯、乙炔、氢、甲醛溶液、氯乙烯、氯化氢、硫酸、1,2-二氯乙烷、一氧化碳(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8日);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纺织袋、塑料产品及塑料合金、石灰石、聚氯乙稀、季戊四醇、甲酸钠;热电联产(凭资质经营);化工技术咨询;设备制造与安装;粉煤调剂串换;煤炭批发经营;销售:煤炭、焦炭、焦粉、焦粒、日用百货、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内蒙宜化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839,610,723.88元,负债3,474,318,308.90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185,736,557.16元),净资产365,292,414.98元;实现营业收入2,742,431,584.32元,利润总额82,269,710.15元,净利润80,526,520.19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 3,818,286,556.16 元,负债3,507,224,821.90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137,858,493.64 元),净资产311,061,734.26 元;实现营业收入1,265,741,279.88 元,利润总额-64,525,381.51 元,净利润-64,915,164.63 元。

内蒙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注册资本:419913.3458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11日

与本公司关系:新疆宜化是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股19.9%,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1%。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对电石、烧碱、PVC、氧气行业的投资;对液氯、次氯酸钠行业的投资;其他综合零售;水泥制造、销售:尿素、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化肥、机械设备,化工技术咨询,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设备,水泥制品的制造和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工业盐的销售(不含危险品及一类易毒化学品);百货零售;小吃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新疆宜化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842,522,131.04元,负债12,731,255,789.47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221,540,269.84元),净资产1,111,266,341.57元;实现营业收入658,064,884.35元,利润总额-422,836,850.02元,净利润-422,836,850.02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4,030,815,283.51元,负债13,220,654,840.97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225,688,827.96元),净资产810,160,442.54元;实现营业收入899,542,042.83元,利润总额-304,037,602.05元,净利润-304,037,602.05元。

新疆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的总金额为 22,188.25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后,本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在以上担保额度内生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担保的融资租赁是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被担保的参股公司新疆宜化资产质量与经营状况良好,有偿债能力;被担保的宜化肥业、内蒙宜化、太平洋热电、太平化工等四家子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宜化肥业、内蒙宜化、太平洋热电、太平化工为公司对其本次融资租赁的担保分别提供反担保。

2、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的情况

新疆宜化是本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宜化本次融资租赁由新疆宜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即本公司按19.9%的持股比例对新疆宜化提供担保,另一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80.1%的持股比例对新疆宜化提供担保,该笔担保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本次融资租赁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3、未提供同等担保或未提供反担保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对宜化肥业、太平洋热电、太平洋化工融资租赁的担保是之前融资租赁到期后展期的续保,其中:

宜化肥业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新动能纾困专项投资合伙企业2019年年底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宜化肥业18.3%的股权,根据其章程,该合伙企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因此,公司对宜化肥业4,940 万元融资租赁提供全额担保,该合伙企业亦无法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太平洋热电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平洋化工是太平洋热电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太平洋热电75%的股份,英国开曼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太平洋热电25%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本公司实际拥有天平洋热电100%的控制权和95.00%的收益分配权,因此,公司对太平洋热电3,000万元融资租赁、对太平洋化工4,940万元融资租赁提供全额担保,英国开曼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以上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优于本公司,过往从未发生过债务违约,公司对以上企业具有绝对控股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本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00,761.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7.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05.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4.38%;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7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货、固定资产、委托贷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委托贷款、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上半年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存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17,202,291.04 元。明细如下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

(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4、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202,291.04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881,296.17元,相应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881,296.17元。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的反映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