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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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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70,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64天、6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全部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95.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5,90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近日向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购了“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存款存续期间内,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49%】(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38%】(年率)。挂钩指标为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证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2、公司近日向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购了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存款存续期间内,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5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35%】(年率)。挂钩指标为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证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申购了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并完成交割,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010.00万元,投资期限为64天,委托认购日为2020年9月4日,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9月7日,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0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一次性支付所有产品收益并全额返还产品认购本金,相应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资金到账日为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至本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2、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申购了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并完成交割,投资金额为34,990.00万元,投资期限为63天,委托认购日为2020年9月4日,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9月7日,到期日为2020年11月9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一次性支付所有产品收益并全额返还产品认购本金,相应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资金到账日为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至本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进行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入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