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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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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20-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66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79,623,834股股份、向北京传艺空间广告有限公司发行20,070,469股股份、向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8,892,542股股份、向黄文发行8,892,542股股份、向章文芝发行6,224,779股股份、向孙瑞福发行3,734,867股股份、向北京汇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557,017股股份、向王鑫发行3,557,017股股份、向丁大立发行3,112,389股股份、向北京雷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667,762股股份、向张丽发行2,667,762股股份、向张玉婵发行2,614,407股股份、向任思辰发行2,489,911股股份、向孟立新发行2,125,317股股份、向李凤辉发行1,814,078股股份、向田军发行1,778,508股股份、向褚庆年发行1,778,508股股份、向吴昊檬发行1,778,508股股份、向吴江发行1,778,508股股份、向赵彧发行1,778,508股股份、向陈格发行1,778,508股股份、向杨曼发行1,778,508股股份、向胡晓松发行1,778,508股股份、向侯云峰发行1,725,152股股份、向刘兰涛发行1,600,657股股份、向李昳发行1,591,764股股份、向冯秋菊发行1,467,269股股份、向高卫发行1,422,806股股份、向李香山发行1,333,880股股份、向凌帆发行1,333,880股股份、向贾广雷发行1,289,418股股份、向张文玲发行1,244,955股股份、向亓文华发行1,244,955股股份、向李桂英发行1,111,567股股份、向李军发行1,067,104股股份、向宋小磊发行920,377股股份、向谭阳发行898,146股股份、向张绍泉发行889,254股股份、向杨慧军发行889,254股股份、向丁志城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尤勇发行889,254股股份、向李长珍发行889,254股股份、向朱银萍发行889,254股股份、向李斯发行889,254股股份、向王霞发行889,254股股份、向程春梅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吕彤彤发行889,254股股份、向江中发行889,254股股份、向辛晓秋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庞洪君发行889,254股股份、向毛玉萍发行889,254股股份、向杨薇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张翼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张冀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张艺楠发行889,254股股份、向陈建国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张剑发行889,254股股份、向赵宝刚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孙东波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冯小刚发行889,254股股份、向刘征发行889,254股股份,向章骥发行853,684股股份、向李琳发行800,328股股份、向宋振刚发行800,328股股份、向王华发行800,328股股份、向钟敏发行711,402股股份、向高秀梅发行666,939股股份、向李宏涛发行658,048股股份、向陆国强发行622,477股股份、向许凯发行622,477股股份、向张宝昆发行622,477股股份、向兰少光发行578,015股股份、向庄丽发行444,626股股份、向于静发行444,626股股份、向邢颖娜发行444,626股股份、向张韦发行444,626股股份、向冯立新发行444,626股股份、向朱秀伟发行444,626股股份、向张小童发行444,626股股份、向张冉发行444,626股股份、向张婷发行444,626股股份、向吴金钟发行444,626股股份、向孙兴福发行444,626股股份、向李岚发行444,626股股份、向吴深明发行444,626股股份、向生锡勇发行417,949股股份、向李宁宁发行373,486股股份、向张灵鑫发行373,486股股份、向李文贵发行355,700股股份、向朱克娣发行302,346股股份、向孙荣家发行266,776股股份、向黄琼发行266,776股股份、向陈培煌发行266,776股股份、向田璠发行266,776股股份、向董建伟发行177,850股股份、向张晓英发行177,850股股份、向鲁洋发行177,850股股份、向马晓宁发行177,850股股份、向王卫星发行124,494股股份、向董晓丽发行88,924股股份、向鲁建英发行88,924股股份、向鲁建平发行88,924股股份、向鲁建荣发行88,924股股份、向贺雪鹏发行88,924股股份、向靳莉慧发行44,46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9,767.91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对标的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的批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0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11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66号)。据此,公司对《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对“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中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尚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更新。

2、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对重组报告书中与审批相关的风险提示予以修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