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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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更新后)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0-08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曾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在该份公告中,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文中涉及的成交最低、最高价相关数据表述有误,更正事项如下:

原文中为: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2,673,6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最高成交价为 7.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351,466元(不含交易费用)。 更正后为: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2,673,6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最高成交价为 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351,46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交易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公司后续会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