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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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2020-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情况表:

其中: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业绩变动: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第一至三季度较少,第四季度较多。而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发生在各个季度较为平均,尤其公司研发费用投入较高,因此导致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亏损。亏损较去年同期收窄的主要原因是:

1、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中的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2、2020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无单项计提影响,去年同期单项计提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数据为初步测算,公司2020 年前三季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彭琳明授权委托董事滕松林先生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书。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于2020年10月1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俊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7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已于2020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等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情况,对《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8,0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08,165,351.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6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由于募投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计划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8日9:00至11:30 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0 年10月28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m@cdtjkj.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正直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3:40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 饶燕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yan.rao@zznode.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 年10月28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