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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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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56 公司简称:宏和科技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毛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学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如下: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嘉明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科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申请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信用证开立、进口代付和进口押汇、流动贷款等。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杜甫先生全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明雄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全文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科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