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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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听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黄作庆先生:

因你在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中信息披露违法,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因你申请听证,我局决定召开听证会,听取你的陈述和申辩。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听证通知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听证通知书(联系电话:0411-88008502/88008553)。逾期即视为送达并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对你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