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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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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树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科目 单位: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科目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星宇股份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星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对申请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2020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77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可参考公司于2020年7年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2020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73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可参考公司于2020年7年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

2020年7月30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73号)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0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020年8月31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28次工作会议对公司可转债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可转债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星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及《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星宇股份本次可转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2020年10月2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就本次发行举行了网上路演,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路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15亿元(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10月22日(T日)。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星宇转债为1,162,336,000元(1,162,336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49%。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星宇转债为337,664,000元(337,664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2.51%,网上中签率为0.00404514%。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8,347,406,739手,即8,347,406,739,000元,配号总数为8,347,406,739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8,347,406,738。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1)。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10月23日(T+1日)主持了星宇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星宇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结果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0月26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国泰君安包销,包销数量为6,066手,包销金额为6,066,000元,包销比例为0.4044%。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2)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晓萍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