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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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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为二级子公司天津雍泰
提供42,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2020-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7

关于二级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为二级子公司天津雍泰

提供42,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7.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1.76%,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6.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16.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雍泰”)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武清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融资42,000万元,期限156个月,由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达新城”)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大连泰达新城的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7月21日

3.注册地点:武清区杨村杨崔公路马道桥东

4.法定代表人:胡如海

5.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城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服务,电力供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天津雍泰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天津雍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大连泰达新城与农发行签署《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代理费等。

(二)担保金额:42,000万元。

(三)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四)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156个月

(五)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抵押标的资产为大连泰达新城持有的坐落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金龙寺300号的28套非居住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66,971.98㎡,抵押物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资产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天津融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评估”)受农发行委托对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融信评估2020年9月23日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津融房字(2020)第G0304号),抵押物价值为69,339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子公司之间

进行互保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为子公司互保,不占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20年度担保额度,总额度仍为136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7.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1.76%。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