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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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20-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0-03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竞拍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804-00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CP00-1804-001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与本次土地竞拍过程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拍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QFK168

4、法定代表人:王振东

5、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401-6室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0年03月25日

8、营业期限:2020年03月25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教育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教育咨询、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不含中介);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拟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挂牌出让编号:京土整储挂(昌)[2020]040号

2、地块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804-00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CP00-1804-001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3、地块位置: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

4、土地面积:37,445.05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37,445.056平方米)

5、建筑控制规模:142,000平方米

6、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7、土地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办公50年

8、挂牌起始价:300,500万元

9、竞买保证金:60,100万元

地块最终竞得价以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的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准。

五、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如竞拍成功,公司拟在该地块上建设公司在线科技研发中心、线上与线下融合教育示范中心、研发与教学人员融合培训中心、全国市场垂直一体化响应指挥中心、创新教育总部。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集群化研发能力、线上线下融合产品规模化生产及普及能力、全国市场垂直一体化快速响应能力和全品类产品的敏捷创新能力,能够满足5000多名学员吃住学一体化及线上线下融合培训,能够解决30000多名教师和研发人员的研发与教学多轮次集中内训学习。这一全面融合在线技术的新中心建成将系统提升公司对内与对外的培训能力,全面引领行业科技、研发、培训、服务、市场及指挥体系的彻底革新和升级,有力提升品牌形象及竞争壁垒,同时配套建设的公寓住宅可解决大部分核心骨干人才的住房问题,全面提升行业人才竞争壁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参与竞拍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招、拍、挂”程序,公司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土地挂牌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5日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竞拍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804-00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CP00-1804-001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与本次土地竞拍过程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11月26日下午14:30 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决定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 2020 年1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0-03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周四)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周四)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19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中公教育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0日 9:00一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中公教育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联系邮箱:ir@offcn.com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3433677

联系人:顾盼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7

2、投票简称:“中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