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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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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0-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20-092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80,122,705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于2017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240,000股,并于2017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07,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45,44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580,122,705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为宁波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投资”)、领拓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领拓”)、张建成、宁波领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挈”)、王振华、宁波领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祺”)、宁波领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鑫”)、宁波领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荣”)、宁波领禧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禧”),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0年11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8年9月18日,上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40,0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人。

2018年12月7日,上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845,440,000股,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50,380,000股。

2、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年6月12日,上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38,5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6人。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850,380,000股,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56,718,500股。

3、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年9月26日,上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5,0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人。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856,718,500股,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57,503,500股。

4、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结果为“B”,解除限售额度为80%,公司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857,503,500股,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减至857,377,900股。

5、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2020年6月5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35.58万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6月10日。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857,377,900股,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58,733,700股。

6、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议案》。2020年6月12日,上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858,733,700股,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58,933,700股。

7、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至858,933,700股,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减至858,783,7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580,122,70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7.55%。上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注销登记工作完成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爱柯迪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建成及其关联方宁波领挈、宁波领荣、宁波领祺、宁波领鑫及宁波领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东香港领拓承诺:

公司股东香港领拓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终止。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终止。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的监事,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爱柯迪投资、张建成、香港领拓及宁波领挈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下同),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

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承诺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承诺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承诺人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爱柯迪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80,122,705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具体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