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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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6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韦尔股份”)收到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青岛融通民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融通”)的减持告知函,青岛融通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融通持有公司股份48,387,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3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青岛融通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8,635,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

1、青岛融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1月9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80%;

2、青岛融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在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9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08,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00%。上述减持事项已分别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详情请见《关于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青岛融通因韦尔股份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公司股份,作出如下关于股份锁定期安排的承诺:

青岛融通自该部分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按如下约定解锁:

(1)前述期限届满且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豪威”)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向青岛融通发行股份的50%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2)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北京豪威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向青岛融通发行股份的另外20%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3)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北京豪威2021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后,本次向青岛融通发行股份的剩余30%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可解锁。

(4)各年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当年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解锁的股份数为0,且次年可解锁的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大股东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青岛融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