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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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0-048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区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由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郭顺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远宏 刘作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