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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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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9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20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赵国栋先生因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根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0)皖01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其质押给国元证券的13,923,000股奥马电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存在被动减持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0年11月18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赵国栋先生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提醒赵国栋先生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因此尚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减持风险以及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风险。目前,赵国栋先生正在积极与国元证券及合肥中院进行沟通,尽力避免或降低不利影响,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如本次减持被动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方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近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被动)减持股份合计4,4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1%)。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