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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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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0-9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4号)。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95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0-9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炫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4号)。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0-94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140万元。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亚太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亚太加入了国际组织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2013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亚太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

亚太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亚太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2018年12月31日52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95人(2018年12月31日362人)。

3.业务信息

亚太2019年度业务收入7.9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55亿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4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0.98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1.49亿元)。2020年审计上市公司43家。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亚太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季民,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余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坤,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8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邓飞,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余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7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2020年6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王季民、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坤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亚太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坚持以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顺利完成了审计工作。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0-95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12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20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7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和文件。

上述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0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高升”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0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高升”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以信函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二)信函登记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2002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一文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2002室

邮政编码:100022

联系电话:010-82602278

传真:010-82602628

电子邮箱:investors@gosun.com

(五)相关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1,投票简称:高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或本股东单位)出席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进行投票。本委托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注:

1.如拟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填“√”。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