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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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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期限届满及未来计划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2020-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7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期限届满及未来计划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期限届满及计划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吴敏女士拟通过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化解质押债务压力和流动性风险,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23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2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3%。

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于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40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区间已届满,并计划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6月24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其累计减持比例为2.150%。

(二)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王东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026,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17%;吴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4,50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42%;王东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吴敏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3.658%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东辉、吴敏

2、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股东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化解质押债务压力和流动性风险,减持所得资金用于偿还质押贷款相关的本金和利息。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401,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2)王东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通知》中明确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部分质押贷款如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购回,质权人也可能对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所质押的股票进行处置从而导致被动减持。

三、备查文件

1、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