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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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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杨作军、杨澄宇、叶郁郁、鲁贤、王绍建、厉小芳、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叶郁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临汾农都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临汾农都的日常运营及晋南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加之临汾农都的财务工作接受公司统一管理,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按公司持股比例为临汾农都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陆亿肆仟万元本金的48.46%(计31,014.40万元,大写:叁亿壹仟零壹拾肆万肆仟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龙游百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本次衢州东日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龙游百益的日常运营及龙游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加之龙游百益的财务工作接受公司统一管理。衢州东日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衢州东日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衢州东日按持股比例为龙游百益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3)。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3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周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截至上述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李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周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前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职务。

周前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周前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拟提名李少军(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少军,男,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永嘉县工商局四川区、乌牛工商所所长,副主任科员,温州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温州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温州菜篮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鼎宏筑”),注册资本12500万元,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到位。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享有福鼎宏筑2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福鼎宏筑的副董事长。

●交易概述:为满足福鼎宏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签订《借款协议》,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息4.35%计息,利随本清。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内签署借款协议。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的相关交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向福鼎宏筑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2,200万元(不包含本次财务资助),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独立意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福鼎宏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签订《借款协议》,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息4.35%计息,利随本清。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内签署借款协议。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享有福鼎宏筑2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福鼎宏筑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福鼎宏筑作为公司关联方,现将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上述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具体情况

1.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2MA31R03Q2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城山水名都214栋6号

法定代表人:戴陈豪

注册资本:12500万元(已实缴到位)

成立时间:2018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机械设备、日用品销售;对外贸易;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农产品市场投资、建设、开发;地产综合开发;农产品仓储;初级农产品加工;商铺出租、销售;市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潢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水暖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福鼎宏筑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享有福鼎宏筑2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福鼎宏筑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福鼎宏筑作为公司关联方。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福鼎宏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定价依据

经公司与福鼎宏筑协商一致,福鼎宏筑按照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息4.35%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3、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对象: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福鼎宏筑经营活动。

借款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借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息4.35%计息,利随本清。

逾期责任:若福鼎宏筑不能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归还借款,逾期期间,按15%年利率计息。

四、福鼎宏筑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温州宏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筑”)持有福鼎宏筑80%的股权,过去12个月公司向福鼎宏筑提供财务资助时温州宏筑均根据其持股比例对福鼎宏筑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本次,温州宏筑将继续根据其持股比例与公司共同对福鼎宏筑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进行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福鼎宏筑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关联董事叶郁郁先生回避表决。具有投票表决权的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截至上述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截至上述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4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召集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周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前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职务。

周前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周前先生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关程序选举出新任监事。

公司监事会对周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7日

至2020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 9:00 到下午 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25003

电话:0577-88812155

传真:0577-88842287

联系人:谢小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农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本次按持股比例为临汾农都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陆亿肆仟万元本金的48.46%(计31,014.40万元,大写:叁亿壹仟零壹拾肆万肆仟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临汾农都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014.4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2.06%,占净资产的28.85%。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临汾农都48.46%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戴元仁先生兼任临汾农都董事长、法人代表。临汾农都目前主要负责山西临汾晋南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临汾农都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汾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临汾分行”)申请总金额人民币64,000.00万元额度的贷款,期限为6年,贷款采取抵押和保证组合担保方式,由临汾农都提供位于临汾市尧都区214.44亩商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同时由临汾农都公司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与农发行临汾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陆亿肆仟万元本金的48.46%(计31,014.40万元,大写:叁亿壹仟零壹拾肆万肆仟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东路688号(尧都高新区贾得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戴元仁

5.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服务:农产品市场开发、农产品市场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理货(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粮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酒店管理;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会务服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农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

8.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临汾农都48.46%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戴元仁先生兼任临汾农都董事长、法人代表。

临汾农都股权结构如下:

三、临汾农都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杭州农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立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临汾农都37.54%、14%的股权,上述两方均根据其持股比例对临汾农都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发生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临汾农都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临汾农都的日常运营及晋南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加之临汾农都的财务工作接受公司统一管理,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按公司持股比例为临汾农都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陆亿肆仟万元本金的48.46%(计31,014.40万元,大写:叁亿壹仟零壹拾肆万肆仟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行为是为了保障其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宜按照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014.4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2.06%,占净资产的28.8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4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百益”)。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东日”,公司持股80%)本次按持股比例为龙游百益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龙游百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014.4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2.06%,占净资产的28.85%。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持有龙游百益60%股权,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龙游百益董事长、法人代表。龙游百益目前主要负责龙游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龙游百益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龙游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额度的授信,授信期限为7年,采取质押+抵押+保证组合担保方式。其中:由龙游百益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衢州东日将持有的龙游县百益60%股权进行质押、同时在龙游百益项目自持部分在具备可抵押条件后第一时间追加抵押给招商银行龙游支行,且抵押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衢州东日拟与招商银行龙游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该笔贷款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衢州东日按持股比例为龙游百益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粮食市场B幢1-56、57室

4.法定代表人:叶郁郁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蔬菜种植;水果种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主要财务数据:

8.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衢州东日持有龙游百益60%股权,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龙游百益董事长、法人代表。

龙游百益股权结构如下:

三、龙游百益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龙游县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龙游百益40%的股权,龙游县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其持股比例对龙游百益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发生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龙游百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本次衢州东日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龙游百益的日常运营及龙游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加之龙游百益的财务工作接受公司统一管理。衢州东日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衢州东日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衢州东日按持股比例为龙游百益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衢州东日对龙游百益的担保行为是为了保障其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衢州东日本次对外担保事宜按照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014.4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2.06%,占净资产的28.8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