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0-05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11月2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公司董事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卞云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的《董事提名函》,提名赵志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对候选人的审查,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赵志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4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中审亚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解除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业务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缺乏竞争力的资产对公司整体利润的影响,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北京空港亿兆开发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给北京空港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并不再开展土地开发相关业务,为此,公司拟与开发公司及北京国门空港经济技术开发中心三方签订《解除托管协议》,终止原《委托管理协议》的履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一)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决定解除托管事项,托管事项解除后,公司将不再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业务方向;
(二)本次关联交易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解除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剑先生、李斗先生回避表决)。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17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志齐,男,1972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鑫浩投资中心副经理,北京市顺义区市政管委市政工程科副科长、科长,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委市政工程科科长,北京市顺义区委市政市容工委委员、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北京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处长,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0-05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2013年01月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1854)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目前合伙人数量:38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6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8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83人;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近1600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36,323.14 万元;
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2,960.32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13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公司户数),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1,106.7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钢铁行业、机械行业等,资产均值180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5,526.64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袁振湘一一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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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江涛一一质量控制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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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倪晓璐一一拟签字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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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无诚信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7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47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中审亚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亚太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0-05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
股东签署《解除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共13次,累计金额319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底,根据北京市顺义区整体规划调整,顺义区国资委对区内企业进行了合并划转,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作为划入方划入了部分资产及相关业务。划入的资产/股权中,北京空港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基地开发公司”)和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置业”)所从事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空港亿兆开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地产”)所从事的业务相同。
为了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与开发公司及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门空港经济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国门开发中心”)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开发公司及国门开发中心委托公司对物流基地开发公司及金桥置业实施托管经营,托管期限自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托管费用200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优化业务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缺乏竞争力的资产对公司整体利润的影响,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亿兆地产80%股权转让给物流基地开发公司,并不再开展土地开发相关业务,为此,公司拟与开发公司及国门开发中心三方签订《解除托管协议》,终止原《委托管理协议》的履行。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开发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额为319万元,没有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志齐
注册资本:18,8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09月15日
主营业务:销售五金、交电(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化工、百货、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工业项目、工业技术、高科技工业的开发、咨询服务;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北京恒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发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142,173,375.29元,净资产额为1,242,607,789.49元,2019年开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15,163.64元,净利润 -30,339,376.82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9.9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北京国门空港经济技术开发中心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韩剑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09月27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投资管理;土地管理;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北京恒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国门空港经济技术开发中心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门开发中心的资产总额为353,823,541.07元,净资产额为-183,848,389.74元,2019年国门开发中心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8,767,110.2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北京国门空港经济技术开发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空港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物流基地内
法定代表人:陈文松
注册资本:36,836.36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7月17日
主营业务:土地开发、土地整理;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北京恒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空港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物流基地开发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686,167,370.43 元,净资产额为 624,232,929.26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14,003.23 元,净利润42,908,466.50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物流基地开发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64,708,643.45元,净资产额为616,717,350.52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物流基地开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952.02元,净利润-898,573.0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审计)
(二)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振宇
注册资本:20,096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4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装饰设计、装饰信息咨询;销售装饰材料。(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北京恒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桥置业的资产总额为2,858,018,542.25元,净资产额为142,392,807.47元,2019年金桥置业实现营业收入1,609,224.96元,净利润-9,606,551.64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金桥置业的资产总额为2,773,110,460.13元,净资产额为139,232,790.39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金桥置业实现营业收入10,637,160.76元,净利润-3,159,599.8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审计)。
四、《解除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委托方(甲方一):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原委托方(甲方二):北京国门空港经济技术开发中心
原受托方(乙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一持有物流基地开发公司100%股权,甲方二持有金桥置业100%股权,甲方一持有甲方二100%股权,甲方一、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
(一)委托管理协议的解除:自2020年12月1日起,《委托管理协议》效力终止。从《委托管理协议》解除之日起,除本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之外,《委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均不再履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解除《委托管理协议》。
(二)费用结算:《委托管理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间尚未结清的托管费等费用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第五条约定之标准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结算并支付。
(三)交割工作:
1、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移交管理期间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托管标的设立文件、管理文件、资产凭证等托管标的经营管理资料。
2、乙方需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须签署书面协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决定解除托管事项,托管事项解除后,公司将不再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业务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1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解除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剑先生、李斗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吴红女士、李金通先生、王再文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一)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决定解除托管事项,托管事项解除后,公司将不再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业务方向;
(二)本次关联交易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解除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公司签署《解除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6日
至2020年12月17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5:00至2020年12月17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5:00至2020年12月1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一80489305;
传真电话:010一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