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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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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63.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83,558.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9,179.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061.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剩余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者备案登记程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63.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97号)。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63.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9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科思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97号);

(三)《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5日出具立信[2020]验字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6,650,674 元变更为75,534,232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6,650,674股变更为75,534,232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7日

至2020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公司将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联系人:程女士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