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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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江泉 编号:临2020-03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3350万元的交易价格向受让方临沂融信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子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1日,公司与临沂融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3350万元的交易价格向临沂融信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深圳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子公司股权,深圳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临沂融信控股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2、成立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3、股东名称:吴绍杰

4、注册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欧洲街78号

5、法定代表人:吴绍杰

6、注册资本:500万元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临沂融信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成立,尚无可披露的财务数据。

9、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

1、公司名称: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RF88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2号楼22层02单元

5、法定代表人:赵彤宇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的购销;农产品的供应链方案设计;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仓储服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货运代理(不含水上运输);经营电子商务;农业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子公司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0)第000770号)。

1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定价依据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以交易标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本次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350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 临沂融信控股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价格

基于标的公司转让时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32,656,218.88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人民币3350万元(大写:叁仟叁佰伍拾万元)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3、股权转让流程及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鉴于甲方及其子公司尚欠标的公司人民币3262.2万元,根据标的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即2020年12月11日)起,标的公司对甲方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债权人民币3262.2万元转让给乙方享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款中的人民币3262.2万元与乙方因上述债权受让而形成的对甲方及其子公司的债权人民币3262.2万元相抵消。剩余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87.8万元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支付给甲方。

(2)甲方收到上述人民币87.8万元股权转让款后,10日内配合乙方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3)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标的公司所有的相关材料。

4、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该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深圳大生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预计产生收益约84.38万元人民币,不会对当期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金额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