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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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20-092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11,300万股(含),不超过22,600万股(含),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1.91%,不超过43.8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是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具体事项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90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63%,最高成交价为12.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476,5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2020 年12月11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5,818,212股的25%,即未超过 16,454,55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