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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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2020-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3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中晶科技”,股票代码“003026”。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4,947,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0年12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审字[2020]33130007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注:为便于比较,2020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均按年化处理。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生产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0年1-9月财务数据及2020年度业绩情况预计

1、2020年1-9月财务数据

公司2020年三季度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0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及所有者权益较2019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及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2020年1-9月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7-9月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2020年7-9月相关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020年前三个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不断加强市场拓展,来自于主营业务的销售规模扩大,盈利水平同比增长。

2020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7-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2020年7-9月相关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020年前三个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公司当期净利润金额基本一致,现金流状况较好。

2020年1-9月,公司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2020年7-9月相关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020年1-9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2020年1-9月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0年度业绩情况预计

根据目前的情况预计,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预计为26,662.66万元,同比上升19.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8,411.15万元,同比上升25.7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8,080.13万元,同比上升34.03%。

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好于上年,主要原因系下游市场需求的旺盛及公司不断加强市场拓展,主营业务产品的销量增长。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承诺。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市场拓展的风险

从全球来看,半导体产业中的半导体硅材料行业具有高度垄断性,国际大厂商主导整个竞争格局,主要由日本信越(Shin-Etsu)、日本胜高(Sumco)等几家国际大型硅片生产商垄断。我国半导体相关产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在半导体硅材料领域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相对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同时,由于半导体硅片对电子元器件质量起到关键性作用,因此下游厂商对于硅片供应商的选择相当谨慎,并设置了严格的认证程序和标准,企业要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需要经过长期认证。

公司经多年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现已在半导体材料行业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尤其是在下游的分立器件应用领域,产品系列齐全,客户数量众多。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物联网等分立器件大量新兴应用市场的崛起,公司将积极拓展高端半导体分立器件用硅片市场。如果公司在产品技术升级、客户认证等方面不能有效拓展产品市场、应对客户需求的变化,将会面临成长性放缓、竞争能力减弱的问题,为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2、行业周期性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分立器件用硅片及硅棒,处于半导体硅材料行业。半导体行业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品技术升级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变动。全球半导体硅片市场规模在2009年受经济危机影响而下滑,2010年至2016年,全球经济逐渐复苏但依旧较为低迷,硅片行业保持低速发展。2017年开始,由于下游存储器芯片、汽车电子、物联网、云计算等应用需求增加,芯片代工巨头大力扩产,以及受中国大力发展半导体产业、加速新建芯片工厂等因素的影响,半导体硅片市场出货量和市场规模均出现较快增长。2019年受存储器芯片市场需求下滑、芯片厂商库存正常化等因素影响,半导体硅片出货量有所下滑。

目前看来,半导体产业链企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是公司业务的发展也受半导体产业市场景气周期的影响,可能出现相应的周期性波动。如果全球半导体产业陷入发展低谷,公司可能面临业务发展放缓、业绩产生波动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是多晶硅,报告期内多晶硅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1.49%、61.42%、53.95%和49.74%,其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继而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尽管公司可以通过采取改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良率、扩大市场占有率并加强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设等措施有效化解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但仍存在多晶硅价格上升的风险,这对公司的正常生产与盈利能力将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67%、44.07%、47.53%和47.22%。报告期内毛利率的逐年上升主要得益于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生产效率以及维持相对较低的能耗成本等。未来,随着行业环境的变化,产品销售价格、人员薪酬水平、原材料采购价格、资本性支出等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产生波动,从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990.80万元、8,347.08万元、7,810.30万元和8,898.3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89%、33.47%、30.82%和29.94%,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不断增加,应收账款余额仍有进一步增加的可能。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是募投项目需要一定时间的建设期和运行期,短期内投资项目难以对公司的盈利产生重大贡献,公司存在股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以及相关公告和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宁夏中晶、西安中晶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可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政发[2012]9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的通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宁发改西部函(2016)315号《关于确认宁夏隆基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内资企业的函》,宁夏中晶属于鼓励类的新办工业企业或者新上工业项目,除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税率外,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2015-2017年度宁夏中晶可减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2020年度宁夏中晶可减按12%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国科火字[2015]254号《关于浙江省2015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经审核同意并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批准颁发的编号为GF20153300006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国科火字[2019]70号《关于浙江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经审核同意并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300436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以上所述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虽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预期较为稳定,但如果上述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厂房租赁的风险

子公司宁夏中晶、西安中晶生产经营场所系通过租赁取得,租赁合同期限分别至2035年及2023年到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因出租人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租赁到期等原因未能续租,则需要重新寻找租赁场地。虽然宁夏、西安区域的厂房用地较为充裕,具有较强替代性,宁夏中晶、西安中晶的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标准厂房,且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设备搬迁及重新安装调试均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但也可能面临短期无法在同地段租赁到类似房产或租金上涨的相关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短期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