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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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1-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0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为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230,000,000元

● 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双喜聚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资管计划)管理人,于2020年12月代表该资管计划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分别申请杨立军、韩华、黄云辉、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被申请人)就杨立军和公司签订的新研股份(股票代码:300159.SZ)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或担保责任,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持有的新研股份(股票代码:300159.SZ)股票,申请人就处分上述股票及孽息所得价款在债权本金23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保函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案件申请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No:FDA 0203874、No:FDA 0203876、No:FDA 0203880、No:FDA 0203882),决定立案受理。

二、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资管计划投资人承担,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部分(本金2,300万元)按照资管计划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